一、基本原则
1. 专款专用:募捐款物仅用于公开募捐方案确定的慈善项目及受益人,严禁挪作他用。
2. 独立核算:设立独立财务账户,对公开募捐收支进行单独核算,确保账目清晰。
3. 透明公开:财务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开,接受政府部门、捐赠者与公众监督。
二、收入管理
1. 捐赠接收:接受货币、实物等合法形式捐赠,及时向捐赠人出具合法捐赠票据,详细记录捐赠信息。接受非货币捐赠,需依法依规进行合理估值入账。
2. 收入入账:所有公开募捐收入,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存入指定账户,不得账外截留、挪用。
三、支出管理
1. 预算控制:依据募捐方案和项目计划,编制年度财务预算,明确各项支出范围与额度,严格按预算控制支出。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,须经理事会审议通过。
2. 审批流程:建立规范审批流程,小额支出由财务负责人审批;大额支出或重大项目支出,需经项目负责人、财务负责人审核,报理事会批准 。所有支出须有合法票据与完备审批手续。
3. 成本控制:遵循成本效益原则,控制募捐活动成本,降低不必要开支,确保善款高效用于慈善项目。
四、财务监督
1. 内部审计:定期开展内部审计,检查财务收支合规性、真实性与完整性,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。
2. 外部监督:主动接受民政、财政、审计等部门监督检查,配合相关审计工作,按要求提供财务资料。
3. 信息公开:按规定在官方网站、“慈善中国”平台等渠道,公开募捐财务收支、项目资金使用情况,接受社会监督 。捐赠人有权查询捐赠款物使用,组织应及时回应。
五、财务人员职责
1. 财务人员:具备专业资质,严格遵守财务法规与职业道德,准确核算、如实记录财务信息。
2. 岗位分离:实行不相容岗位分离,如出纳与会计不得兼任,确保财务工作相互制约、监督。
六、附则
1.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,由理事会解释。
2.本制度自2024年9月25日起实施。